五代史伶官传序
呜呼!盛衰之理,虽曰天命,岂非人事哉!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,与其所以失之者,可以知之矣。
世言晋王之将终也,以三矢赐庄宗而告之曰:“梁,吾仇也;燕王,吾所立;契丹与吾约为兄弟;而皆背晋以归梁。此三者,吾遗恨也。与尔三矢,尔其无忘乃父之志!”庄宗受而藏之于庙。其后用兵,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,请其矢,盛以锦囊,负而前驱,及凯旋而纳之。
方其系燕父子以组,函梁君臣之首,入于太庙,还矢先王,而告以成功,其意气之盛,可谓壮哉!及仇雠已灭,天下已定,一夫夜呼,乱者四应,仓皇东出,未及见贼而士卒离散,君臣相顾,不知所归。至于誓天断发,泣下沾襟,何其衰也!岂得之难而失之易欤?抑本其成败之迹,而皆自于人欤?
《书》曰:“满招损,谦得益。”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,自然之理也。故方其盛也,举天下之豪杰,莫能与之争;及其衰也,数十伶人困之,而身死国灭,为天下笑。夫祸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,岂独伶人也哉!作《伶官传》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唉!盛衰的道理,虽说是天命决定的,难道说不是人事造成的吗?推究庄宗所以取得天下,与他所以失去天下的原因,就可以明白了。
世人传说晋王临死时,把三枝箭赐给庄宗,并告诉他说:“梁国是我的仇敌,燕王是我推立的,契丹与我约为兄弟,可是后来都背叛我去投靠了梁。这三件事是我的遗恨。交给你三枝箭,你不要忘记你父亲报仇的志向。”庄宗受箭收藏在祖庙。以后庄宗出兵打仗,便派手下的随从官员,用猪羊去祭告祖先,从宗庙里恭敬地取出箭来,装在漂亮的丝织口袋里,使人背着在军前开路,等打了胜仗回来,仍旧把箭收进宗庙。
当他用绳子绑住燕王父子,用小木匣装着梁国君臣的头,走进祖庙,把箭交还到晋王的灵座前,告诉他生前报仇的志向已经完成,他那神情气概,是多么威风!等到仇敌已经消灭,天下已经安定,一人在夜里发难,作乱的人四面响应,他慌慌张张出兵东进,还没见到乱贼,部下的兵士就纷纷逃散,君臣们你看着我,我看着你,不知道哪里去好;到了割下头发来对天发誓,抱头痛哭,眼泪沾湿衣襟的可怜地步,怎么那样的衰败差劲呢!难道说是因为取得天下难,而失去天下容易才像这样的吗?还是认真推究他成功失败的原因,都是由于人事呢?
《尚书》上说:“自满会招来损害,谦虚能得到益处。”忧劳可以使国家兴盛,安乐可以使自身灭亡,这是自然的道理。因此,当他兴盛时,普天下的豪杰,没有谁能和他相争;到他衰败时,数十个乐官就把他困住,最后身死国灭,被天下人耻笑。祸患常常是由一点一滴极小的错误积累而酿成的,纵使是聪明有才能和英勇果敢的人,也多半沉溺于某种爱好之中,受其迷惑而结果陷于困穷,难道只有乐工(是所溺的成分)吗?于是作《伶官传》。
注释
伶官:伶,戏子,或唱戏杂技演员,现代的娱乐人员。宫庭里供统治者娱乐表演的人物。可见封建朝代不思于民生,不思于进取,奢华淫乐而痛失天下!伶官尚能使天下易主,可见不居安思危之害!
原:推本求源,推究。
其:语气副词,表示期望、命令的语气。
庙:太庙,帝王祭祀祖先的宗庙。
从事:这里指负责具体事物的官员。
一少牢:用猪、羊各一头作祭品。牢,祭祀用的牲畜。
组:丝带,这里指绳索。
抑:或者
逸豫:逍遥游乐,不能居安思危。
所溺:沉溺迷恋的人或事物。
乃:你,你的。
顾:看。
函:用木匣装。
忽微:极细小的东西。
纳:放回。
仇雠:仇敌。
《书》曰:语出《尚书·大禹谟》。
及:等到。
所溺:沉溺迷爱的人或事物。
翻译及注释
呜呼!盛衰之理,虽曰天命,岂非人事哉!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,与其所以失之者,可以知之矣。
译文: 唉!盛衰的道理,虽说是天命决定的,难道说不是人事造成的吗?推究庄宗所以取得天下,与他所以失去天下的原因,就可以明白了。
注释: 原:推本求源,推究。其:语气副词,表示期望、命令的语气。
世言晋王之将终也,以三矢赐庄宗而告之曰:“梁,吾仇也;燕王,吾所立;契丹与吾约为兄弟;而皆背晋以归梁。此三者,吾遗恨也。与尔三矢,尔其无忘乃父之志!”庄宗受而藏之于庙。其后用兵,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,请其矢,盛以锦囊,负而前驱,及凯旋而纳之。
译文: 世人传说晋王临死时,把三枝箭赐给庄宗,并告诉他说:“梁国是我的仇敌,燕王是我推立的,契丹与我约为兄弟,可是后来都背叛我去投靠了梁。这三件事是我的遗恨。交给你三枝箭,你不要忘记你父亲报仇的志向。”庄宗受箭收藏在祖庙。以后庄宗出兵打仗,便派手下的随从官员,用猪羊去祭告祖先,从宗庙里恭敬地取出箭来,装在漂亮的丝织口袋里,使人背着在军前开路,等打了胜仗回来,仍旧把箭收进宗庙。
注释: 乃:你,你的。纳:放回。庙:太庙,帝王祭祀祖先的宗庙。从事:这里指负责具体事物的官员。一少牢:用猪、羊各一头作祭品。牢,祭祀用的牲畜。
方其系燕父子以组,函梁君臣之首,入于太庙,还矢先王,而告以成功,其意气之盛,可谓壮哉!及仇雠已灭,天下已定,一夫夜呼,乱者四应,仓皇东出,未及见贼而士卒离散,君臣相顾,不知所归。至于誓天断发,泣下沾襟,何其衰也!岂得之难而失之易欤?抑本其成败之迹,而皆自于人欤?
译文: 当他用绳子绑住燕王父子,用小木匣装着梁国君臣的头,走进祖庙,把箭交还到晋王的灵座前,告诉他生前报仇的志向已经完成,他那神情气概,是多么威风!等到仇敌已经消灭,天下已经安定,一人在夜里发难,作乱的人四面响应,他慌慌张张出兵东进,还没见到乱贼,部下的兵士就纷纷逃散,君臣们你看着我,我看着你,不知道哪里去好;到了割下头发来对天发誓,抱头痛哭,眼泪沾湿衣襟的可怜地步,怎么那样的衰败差劲呢!难道说是因为取得天下难,而失去天下容易才像这样的吗?还是认真推究他成功失败的原因,都是由于人事呢?
注释: 函:用木匣装。组:丝带,这里指绳索。抑:或者。顾:看。仇雠:仇敌。
《书》曰:“满招损,谦得益。”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,自然之理也。故方其盛也,举天下之豪杰,莫能与之争;及其衰也,数十伶人困之,而身死国灭,为天下笑。夫祸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,岂独伶人也哉!作《伶官传》。
译文: 《尚书》上说:“自满会招来损害,谦虚能得到益处。”忧劳可以使国家兴盛,安乐可以使自身灭亡,这是自然的道理。因此,当他兴盛时,普天下的豪杰,没有谁能和他相争;到他衰败时,数十个乐官就把他困住,最后身死国灭,被天下人耻笑。祸患常常是由一点一滴极小的错误积累而酿成的,纵使是聪明有才能和英勇果敢的人,也多半沉溺于某种爱好之中,受其迷惑而结果陷于困穷,难道只有乐工(是所溺的成分)吗?于是作《伶官传》。
注释: 《书》曰:语出《尚书·大禹谟》。及:等到。所溺:沉溺迷爱的人或事物。忽微:极细小的东西。
鉴赏
这是一篇著名的史论。作者认为,国家的盛衰,事业的成败,主要取决于人事,取决于执政者的思想行为。并扼要提出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,“祸患常积于忽微,而智勇多困于所溺”等具体论断,精辟透彻,发人深省。
本文阐明观点的主要论据,是五代后唐庄宗先盛后衰,先成后败的历史事实,例据典型而有说服力。在写法上,则欲抑而先扬,先极赞庄宗成功时意气之“壮”,再叹其失败时形势之“衰”,通过盛与衰,兴与亡,得与失,成与败的强烈对比,突出庄宗历史悲剧的根由所在,使“本其成败之迹,而皆自与人”的结论,显得更加令人信服。
文章笔力雄健而有气势,表达情见乎辞,篇幅虽然短小,却是一篇搏兔而用全力之作。
文中所议论的后唐庄宗李存勖是沙陀族人李克用之长子,是五代的风云人物。李克用在临终之前,以三矢付庄宗要他报仇,叮嘱切切。李克用死后,李存勖嗣位,他谨记父亲遗言,讨刘仁恭,伐契丹,灭后梁,建立了后唐政权。但称帝后却沉迷于奢侈享乐的生活,宠信伶人,不问国事。四方藩镇见伶人被宠爱,纷纷贿以财物,谋取私利。而那些正直的臣僚因不肯行贿,为伶人谗言所诬陷,竟无辜被杀。后唐国政于是日趋衰败,动乱接连而生,李存勖本人最终也死在他极为宠信的伶人郭从谦的手中.。欧阳修目睹国家积弱不振的现实和当权者的骄奢淫逸,忧心仲仲,正是出于以古鉴今的考虑。欧阳修在这篇史论中,提出了“忧劳可以兴国,逸豫可以亡身”的见解,意在为当时的统治者敲响警钟,可谓寄语深长,发人深省。
五代史宦官传序
自古宦者乱人之国,其源深于女祸。女,色而已,宦者之害,非一端也。
盖其用事也近而习,其为心也专而忍。能以小善中人之意,小信固人之心,使人主必信而亲之。待其已信,然后惧以祸福而把持之。虽有忠臣、硕士列于朝廷,而人主以为去己疏远,不若起居饮食、前后左右之亲可恃也。故前后左右者日益亲,而忠臣、硕士日益疏,而人主之势日益孤。势孤,则惧祸之心日益切,而把持者日益牢。安危出其喜怒,祸患伏于帷闼,则向之所谓可恃者,乃所以为患也。患已深而觉之,欲与疏远之臣图左右之亲近,缓之则养祸而益深,急之则挟人主以为质。虽有圣智,不能与谋。谋之而不可为,为之而不可成,至其甚,则俱伤而两败。故其大者亡国,其次亡身,而使奸豪得借以为资而起,至抉其种类,尽杀以快天下之心而后已。此前史所载宦者之祸常如此者,非一世也。
夫为人主者,非欲养祸于内而疏忠臣、硕士于外,盖其渐积而势使之然也。夫女色之惑,不幸而不悟,而祸斯及矣。使其一悟,捽而去之可也。宦者之为祸,虽欲悔悟,而势有不得而去也,唐昭宗之事是已。故曰“深于女祸者”,谓此也。可不戒哉?
象祠记
灵、博之山,有象祠焉。其下诸苗夷之居者,咸神而祠之。宣慰安君,因诸苗夷之请,新其祠屋,而请记于予。予曰:“毁之乎,其新之也?”曰:“新之。”“新之也,何居乎?”曰:“斯祠之肇也,盖莫知其原。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,自吾父、吾祖溯曾高而上,皆尊奉而禋祀焉,举而不敢废也。”予曰:“胡然乎?有鼻之祀,唐之人盖尝毁之。象之道,以为子则不孝,以为弟则傲。斥于唐,而犹存于今;坏于有鼻,而犹盛于兹土也,胡然乎?”
我知之矣:君子之爱若人也,推及于其屋之乌,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?然则祀者为舜,非为象也。意象之死,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?不然,古之骜桀者岂少哉?而象之祠独延于世,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,入人之深,而流泽之远且久也。
象之不仁,盖其始焉耳,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?《书》不云乎:“克谐以孝,烝烝乂,不格奸。”瞽瞍亦允若,则已化而为慈父。象犹不弟,不可以为谐。进治于善,则不至于恶;不抵于奸,则必入于善。信乎,象盖已化于舜矣!《孟子》曰:“天子使吏治其国,象不得以有为也。”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,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。不然,周公之圣,而管、蔡不免焉。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,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,泽加于其民,既死而人怀之也。诸侯之卿,命于天子,盖《周官》之制,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?
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,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。然则唐人之毁之也,据象之始也;今之诸夷之奉之也,承象之终也。斯义也,吾将以表于世,使知人之不善,虽若象焉,犹可以改;而君子之修德,及其至也,虽若象之不仁,而犹可以化之也。”
豫让论
士君子立身事主,既名知己,则当竭尽智谋,忠告善道,销患于未形,保治于未然,俾身全而主安。生为名臣,死为上鬼,垂光百世,照耀简策,斯为美也。苟遇知己,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,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;钓名沽誉,眩世骇俗,由君子观之,皆所不取也。
盖尝因而论之:豫让臣事智伯,及赵襄子杀智伯,让为之报仇。声名烈烈,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。呜呼!让之死固忠矣,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——何也?观其漆身吞炭,谓其友曰:“凡吾所为者极难,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。”谓非忠可乎?及观其斩衣三跃,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,而独死于智伯。让应曰:“中行氏以众人待我,我故以众人报之;智伯以国士待我,我故以国士报之。”即此而论,让馀徐憾矣。
段规之事韩康,任章之事魏献,未闻以国士待之也;而规也章也,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,与之地以骄其志,而速其亡也。郄疵之事智伯,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;而疵能察韩、魏之情以谏智伯。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,而疵之智谋忠告,已无愧于心也。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,国士——济国之上也。当伯请地无厌之日,纵欲荒暴之时,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,谆谆然而告之日:“诸侯大夫各安分地,无相侵夺,古之制也。今无故而取地于人,人不与,而吾之忿心必生;与之,则吾之骄心以起。忿必争,争必败;骄必傲,傲必亡”。谆切恳至,谏不从,再谏之,再谏不从,三谏之。三谏不从,移其伏剑之死,死于是日。伯虽顽冥不灵,感其至诚,庶几复悟。和韩、魏,释赵围,保全智宗,守其祭祀。若然,则让虽死犹生也,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?
让于此时,曾无一语开悟主心,视伯之危亡,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。袖手旁观,坐待成败,国士之报,曾若是乎?智伯既死,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,甘自附于刺客之流。何足道哉,何足道哉!虽然,以国士而论,豫让固不足以当矣;彼朝为仇敌,暮为君臣,腆然而自得者,又让之罪人也。噫!
深虑论
虑天下者,常图其所难而忽其所易,备其所可畏而遗其所不疑。然而,祸常发于所忽之中,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。岂其虑之未周欤?盖虑之所能及者,人事之宜然,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,天道也。
当秦之世,而灭诸侯,一天下。而其心以为周之亡在乎诸侯之强耳,变封建而为郡县。方以为兵革不可复用,天子之位可以世守,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中,而卒亡秦之社稷。汉惩秦之孤立,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,以为同姓之亲,可以相继而无变,而七国萌篡弑之谋。武、宣以后,稍削析之而分其势,以为无事矣,而王莽卒移汉祚。光武之惩哀、平,魏之惩汉,晋之惩魏,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。而其亡也,盖出于所备之外。唐太宗闻武氏之杀其子孙,求人于疑似之际而除之,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。宋太祖见五代方镇之足以制其君,尽释其兵权,使力弱而易制,而不知子孙卒困于敌国。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、盖世之才,其于治乱存亡之几,思之详而备之审矣。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,终至乱亡者,何哉?盖智可以谋人,而不可以谋天。
良医之子,多死于病;良巫之子,多死于鬼。岂工于活人,而拙于谋子也哉?乃工于谋人,而拙于谋天也。古之圣人,知天下后世之变,非智虑之所能周,非法术之所能制,不敢肆其私谋诡计,而唯积至诚,用大德以结乎天心,使天眷其德,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释。故其子孙,虽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国,而天卒不忍遽亡之。此虑之远者也。夫苟不能自结于天,而欲以区区之智笼络当世之务,而必后世之无危亡,此理之所必无者,而岂天道哉!
纵囚论
信义行于君子,而刑戮施于小人。刑入于死者,乃罪大恶极,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。宁以义死,不苟幸生,而视死如归,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。方唐太宗之六年,录大辟囚三百余人,纵使还家,约其自归以就死。是以君子之难能,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。其囚及期,而卒自归无后者。是君子之所难,而小人之所易也。此岂近于人情哉?
或曰:罪大恶极,诚小人矣;及施恩德以临之,可使变而为君子。盖恩德入人之深,而移人之速,有如是者矣。曰:太宗之为此,所以求此名也。然安知夫纵之去也,不意其必来以冀免,所以纵之乎?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,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,所以复来乎?夫意其必来而纵之,是上贼下之情也;意其必免而复来,是下贼上之心也。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,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?不然,太宗施德于天下,于兹六年矣,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,而一日之恩,能使视死如归,而存信义。此又不通之论也!
然则何为而可?曰:纵而来归,杀之无赦。而又纵之,而又来,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。然此必无之事也。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,可偶一为之尔。若屡为之,则杀人者皆不死。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?不可为常者,其圣人之法乎?是以尧、舜、三王之治,必本于人情,不立异以为高,不逆情以干誉。